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==============前 言==================

昨天去找高中同學,她因為伯母將她的寶貝貓咪丟出來,

一氣之下離家出走,不過,我實在很想問,這…真的叫離家出走嗎?

親戚都住附近,她回家也只要10分鐘,真是無言以對,

她從來都沒有住過外面,從以前也被伯母保護得很好,

實在想不透,為了貓,有必要和養自己那麼久,那麼疼自己的母親翻臉嗎?

不過都已經搬出來,我想,她也是很有決心的!

她之前打電話給我,希望我可以和她分租,不過她租的地方實在太遠了,

雖然我也有意願想搬家,不過對我而言,這個"搬家"實在沒有太大的經濟效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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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繞了好久,才找到她住的地方(我果然是路痴),

那麼沒見面的第一個感覺就是-小姐,妳…妳日子過得太好了嗎?

是啊!她發福不少,讓我實在超驚訝!

進到了公寓,屋內有她男友、她男友的朋友、她妹和她妹的男友,

不過我對她男友第一印象不怎麼好,

第一、他會抽煙!

第二、長得超像小孩子,我實在看不出他比我小一歲。

那房子是樓中樓,房間在二樓,兩個小房間,看起來很溫馨,

一樓是客廳、浴室和廚房,感覺好溫馨…

忽然很想自己也買一間,那種感覺一定很好!

不過當然是不可能的啦!那有很多錢,我丫…不止腦袋空空,連口袋都空空,

家裡還養了四隻貓咪,超可愛的…

不過…我養的是老鼠吶…這~這不是鼠入貓口了嗎?!

其實房子感覺實在不錯…不過交通真的很不方便,

所以我也並沒有打算要和她一起租,

和她道別後回家…

@$!#%^@#…我又迷路了…靠~北邊走…誰來告訴我,我家在那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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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andy122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